南國都市報1月24日訊(記者劉琨)為了便捷靈活就業(yè)人員繳納養(yǎng)老和醫(yī)療保險費,海口市地稅局社保費征管局繳費業(yè)務流程從2014年2月1日起做如下變動:
一、取消個人申報時填寫申報表,憑身份證直接辦理繳費業(yè)務。二、繳費時依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傳送的繳費信息辦理,個人不作選擇。三、個人繳納的險種、時間、費款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繳費信息不一致的,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申報,經重新核定傳送數據后再到地稅機關辦理繳費。四、與地稅機關簽訂“三方協議書”的個人,地稅機關依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繳費信息,通知其開戶銀行代扣養(yǎng)老和醫(yī)療保險費,代扣成功后將已繳費信息提供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,個人不必到地稅機關辦理繳費。
更多相關新聞資訊,請關注【江西大唐人力】資源網,官方網址:http://www.jxdtrl.com